涉民事项、公共信息必须公开,这是民本政府、阳光政府的必然要求。
不过,看了昨日《江门日报》A3版《市药监部门在全市彻查“欣弗”》中的消息,却如骨鲠在喉,让市民读者感到很不是滋味。消息中有一段:“该局有关责任人称,该局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欣弗’封查工作,但有关封查的具体数据‘不方便’透露。”。
该局展开了封查行动,值得肯定,不过一个“不方便”透露,却搞得读者“蒙查查”。当前,“欣弗”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9人因注射此药而死亡。对于这样严重的事件,作为普通市民的李老伯都能想到通过新闻媒体将自己的实际情况报道出来,从而提醒广大市民,而作为主管部门面对市民和新闻媒体的热切关注,竟然表示“‘不方便’透露”,这不是反而让人“一头雾水”,感到不可思议吗?
看看公开的报道就知道,连日来,我市周边城市如广州、珠海都查出了存在问题的“欣弗”药,分别是2568瓶,1225瓶。截止8月6日,我省共查控了“欣弗”5万多瓶。这些信息的公开,不但不会引起市民的恐慌,反而会提醒市民注意和重视,更为主要的是,让市民了解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正在采取措施,从而起到安定人心的作用。这正所谓“信息透明,天下太平!”
当前,我们正在提倡建设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这也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及时把关系到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公开,让广大群众及时应对,尽量减少损失。去年10月1日起《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也正式开始实施,条例还规定,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其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投诉。这就意味着,理应公开的信息,市民有权知情,这不是由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高兴公开就公开,不高兴公开就不公开的问题。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还是要少一些“不方便”透露,多一些及时告知为好吧。究竟有什么“不方便”,也请“方便”的时候透露透露? (阿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