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2006 > 三季度 > 06教师节 > 资 料 >
<-- 欢迎访问新华网广东频道  广东新闻总汇 纵览南粤新闻
小资料:教师资格制度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9-06 17:38:0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刘韵

    一百多年来,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教师资格制度的实行已成为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

    我国自1993年之后相继颁布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1998年,教育部在6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自今年开始,国家将正式启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具备教师资格者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但是,教师资格只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备条件,而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具有教师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聘为教师工作,只有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聘任后,才能成为教师。

    我国法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等七种。教师资格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四个方面。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几种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完)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焦点网谈
- 大学生种地的背后故事
- 电视购物暗藏多少暴利
- 透视国产电视剧的"衰退现象"
- 航线经营权放开,能否带来低票价
- 谁为“的哥”挪走肩上的油负大山?
- 一周四案 天之骄子何以失去自信?
- "泥头车"频闯祸 几个部门也管不住?
- 新媒体"无极时代"!如何确立"风向标"!
- 性学调查报告常令人瞠目 谁来监管?
- "太平代表""太平委员"难过责任关
- 广州地产业再掀“造市”风潮
-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 乐山隐型睡佛、珠穆朗玛峰佛发现者今聚羊城
- 广东50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
- 专家称粤登革热流行趋势会扩大但疫情不算严重
- 粤投3亿专项资金加快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 广东共报告登革热病例219例
- 粤现罕见病例:血液抽到试管就速冻
- 广博会签约合作项目投资逾1400亿元
- 巩俐代言国产床垫坦言"美丽睡出来"
- 深建国内首个性侵犯受害者援助网络
- 穗政府严控处于上升期的登革热疫情
- 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用网络监管药价
- 穗港澳会展业追求“错位”发展
- 穗将取消22个行会"事业单位"编制
- 中国翡翠博览会下月将在粤四会举行
- 粤受灾严重县99%中小学生顺利入学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86-20-83321997 广告:86-20-83321997
制作单位:新华社广东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