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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半交通事故由摩托车引起
2006-11-13 12:5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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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邓莉)在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情况是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无视交通安全、随意穿插、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

    据交警部门统计,从1995年至2005年的十年间,广州市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59943宗,占全部交通事故的41.82%,在2004年更达到了56.58%,是前所未有的最高纪录。十年来,广州市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9782人,受伤人数达到69937人,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总数的42.97%、57.26%。交警表示,摩托车已是广州道路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

  案例:无牌无证摩托车引致3人死亡

    2006年7月8日,在广州市白云区X266线6KM+900M的地方,方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和女儿等共5人沿出事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出事地点,摩托车驶入对面由东向西机动车道,与江某(广州江高镇人)驾驶的一辆粤A小车相撞。摩托车上一名乘车人黄某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方某受伤后在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其妻子在送院抢救后于次日死亡,摩托车上另外两名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遭严重损坏。

    据交警近日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警方初步认为摩托车驾驶者方某“多罪并发”: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严重超载、越线行驶、未带安全头盔是酿成此次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措施:广州交警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07年1月1日,广州市将全面正式“禁摩”。据广州市交警透露,近期警方将开展专项的摩托车整治行动,特别针对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交警近期提醒大家,要自觉尊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要做到“两不两要”:不超载、不坐搭客摩托车;要携证驾车、要戴安全帽;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要提早办好相关的手续(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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