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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2007-04-29 08:5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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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4月29日电  《献血法》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这是对献血者健康安全的保证。而记者在揭阳采访中,由“血头”供养到处“献血”的人们当中,每月献血少则十次八次,多则十五六次,俨然成为献血“机器”。

长期频繁献血危及生命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记者咨询了血液专家,他们告诉记者:每月失血800~1000毫升是个临界点,超过2000毫升,会导致人为失血,势必引起血氧减少,无法让身体其他器官维持正常工作,从而脏器功能减退,长期以往,还会出贫血性心脏病等危及生命。     

    常吃“补药”伤及肝脏肠胃

    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血头们”为了让“献血者”提高血产量,每天都要求他们服用硫酸亚铁、复方肝浸片、维生素B12、利尿片等。据称,这些都是补药。

    然而记者从广州卫生局专家那里了解到,硫酸亚铁吃多了,体内铁含量变高,对肝脏不利,还会刺激胃粘膜,导致慢性胃炎,也可能会引起多种疾病。吃利尿片,造成体内水分流失,会使血液容量进一步减小,更不利于人体的正常造血。为此,专家们普遍认为,献血过后,绝不主张吃这些补药。(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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