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5日电(吴瑕 朱小勇 张玉琴 黄超) 抓了放、放了再抓,是目前各大医院查处“医骗”时面临的尴尬处境,其症结就在于法律上对“医骗”的性质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对此,省人大代表张小庄建议,广东省应在法律上对此进行明确界定,使得公安机关在执法上有法可依。
据《信息时报》报道,张小庄认为,查处医托的难点在于:如何证实每一医疗过程的存在?如何证实多大程度欺骗、造成多大损害?如何证实“医生”、“医院”与“骗儿”间的连带责任?医骗的查处比典型的治安、刑事案件难得多,因为它涉及当今中国诸多的社会问题、法治难题。在法律依据严重缺乏、查处手段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查处,就更为艰难。而目前所说的医骗,大多既不属于一般治安秩序管理、也无法证实为真正的诈骗犯罪,因此才会出现“抓了放”、“放了再抓”的尴尬局面。
对此,张小庄建议,省政府组织公安部门、法律部门,医疗部门配合,尽快为此类事件展开调研,摸清“医骗”发生、存在和蔓延的原因,探讨解决的方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在法规上对医骗的性质有个明确的界定,使得公安机关在执法上有法可依。医骗现象在中国已经存在十多年,应该进行整顿,不应任由医骗现象泛滥于社会,以保护患者合法利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