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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法院主动纠错应建激励机制
2008-03-11 11:2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3月11日电(朱小勇 吴瑕 王丽凤 祝勇) 昨天,广东代表团举行会议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建议,应建立主动纠错的激励机制。 

    据《信息时报》报道,“经常有人说‘法律不讲人情。’我认为这是误导。法律不讲人情说的是不讲走后门、贪污腐败的私情,法律保护的是人们善良习俗,约定俗成,良好的风俗习惯。法律本身就是人们长期的习惯和经验的制度化和强制化的体现,因此,法官要克服老想以自己的意志来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习惯,也就是说,司法需要保持应有的谦意,法院的审判不能说‘不论你千言万语不顶我一句本院认为’。司法者不是万能的,司法者必须尊重习俗、经验和惯例,要正确引导市场的博弈和社会道德的发展,像南京沸沸扬扬的撞人案、山东消毒餐具收费案,都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

    他还说,解决申诉难,应当说是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建议党委、人大考察两院工作时,不能以出不出问题,一刀切来评价,因为人非圣贤,出问题是必然的,考察两院工作的关键,是要看错误是自己检查发现的并自觉解决的,还有由纪检部门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自己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应当表扬,反之要严肃处理。 (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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