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5日电(何成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昨晚,副市长周乐荣代表市政府发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电视讲话,要求致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强化消费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据《阳江日报》报道,周乐荣说,过去一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群众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显著增强,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正在逐步形成。特别是加强了农村消费维权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农村维权网络也进一步完善,全市现有消费者投诉站338个,较好地解决了农民投诉难的问题。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6宗,成功调解29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8万元。
周乐荣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10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社会各方面应共同努力,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