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专题报道 >> 2008 >> 二季度 >> 清明节 >> 服务信息
穗公墓禁放烟花爆竹
2008-04-03 08:53 来源:南方日报

    新华网广州4月3日电(洪奕宜 陈立雄) 今年4月4日是清明节,也是国家法定清明节放假的第一年。广州警方提请公众,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市民群众要遵守相关安全注意事项,不要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广州警方提请前往扫墓的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只能在指定区域焚烧。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完)(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