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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拜酿火灾 判刑六个月
2008-04-03 12:16 来源:南方日报

  新华网广州4月3日电(陈作成 林武欢 林茁) 祭拜蜡烛引燃杂草,无法控制酿成火灾。4月1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镇犯失火罪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镇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3月16日10时许,被告人黄×镇带女儿、女婿、外孙一共8人到榕城区仙桥高湖山祭拜其妻孙氏。到达墓地后,黄×镇先清除墓前杂草,接着在墓前用打火机点燃蜡烛和香。后因烛火引起周围杂草燃烧,黄×镇及其女儿、女婿便立即进行扑救,因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而酿成森林火灾。经揭阳市林业局现场勘查,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47公顷,烧毁林木380立方米,幼林31320株,造成经济损失12.4万元。(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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