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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昨正式上诉:我无罪
2008-04-10 09:2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案情回放:

    许霆“恶意取款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备受社会的关注,此案在今年初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今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17万多元违法所得。     

    新华网广州4月10日电(李朝涛) 许霆真的上诉了!昨日上午10点左右,他将签有自己名字的上诉书递交给法院,这是记者昨日从确切渠道获悉的。据悉,在上诉书中,许霆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他的行为只是民事关系上的过失,要求广东高院重新判决。     

    终于决定上诉     

    据《信息时报》报道,从3月31日宣判至今,许霆从一开始很干脆的“没意见,不上诉”,逐渐到后来的对判决书中部分细节不满,关于他要上诉的消息屡屡出现,但许霆却一直迟疑着没有在上诉书上签名,一直到昨日上午,距离上诉期限还有一天的时间,他终于还是决定“上诉”。

    在上诉书中,许霆提出,他取款,机器知道,银行就知道,不存在秘密性。而且,自动柜员机是同意支付的,他是用自己的卡取款,手段合法。一审判决中曾经提到,许霆第一次无意取出1000元时是属于不当得利,之后的170次取款是盗窃。许霆质疑称,同一种行为如何会有两种不同性质?许霆在上诉请求中称,他是无罪的,请求法院重新判决。     

  更换代理律师     

    据悉,在重审上诉程序中,许霆更换了代理律师。许霆的新任代理人、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郭向东律师认为,许霆的取款行为只是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纠纷,“电子商务自有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来处理,不应归并到刑事范畴。”

    而自从上周一重审一审宣判以来,许霆的父亲许彩亮这几天一直还呆在广州,正在为儿子的上诉准备相关材料。

    许彩亮在昨日记者采访时斩钉截铁地称,“哪怕被推到风口浪尖,我们也要坚持告下去。”因为“许霆是无罪的!”     

    官司已花7万元    

    据悉,许霆案自开审以来,许彩亮四处奔波,已花费了7万多元钱来打官司。由于采访他的媒体太多,即使是电话费这一项,许彩亮甚至也难于承受。电话经常响个不停,电话费的激增,让许彩亮每次都很不舍得,记者看到,许彩亮挂了手机后,甚至还嘀咕了一声,“还好,没过一分钟”。

    据悉,省高院受理许霆上诉后,将另外排期开庭。而目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则对许霆上诉一事尚未发表任何官方意见。    

  许霆上诉书内容     

    我取款,机器知道,银行就知道,不存在秘密性。而且,自动柜员机是同意支付的,我是用自己的卡取款,手段合法。

    (一审判决中曾经提到,许霆第一次无意取出1000元时是属于不当得利,之后的170次取款是盗窃。)

    同一种行为如何会有两种不同性质?我是无罪的,请求法院重新判决。     

  新代理律师说法  

    “许霆的取款行为只是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纠纷,“电子商务自有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来处理,不应归并到刑事范畴。”

    ——许霆新任代理人、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郭向东

    (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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