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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看7种慢性病门诊要用专门病历
2007-06-29 10:25 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广州6月29日电(黎蘅 雷坤 吴远团 徐晶)7月1日起,糖尿病等7种指定慢性病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的消息昨日见报后在市民中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走访了市内多家有慢性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发现这些医疗机构已经做好准备,有的医院制作了详细的就诊须知方便病人,有的病人则打算增开服务窗口,还有的医院计划举办7种慢性病的义诊,增加市民对这些疾病的认识。

    7种慢性病门诊须满足两条件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享受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精神分裂症等7种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当月正常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待遇;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指定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审核确认手续。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具备本病种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可办理申请登记。

  广东省中医院医保门诊

    慢性病就诊流程图

    参保病人到挂号处挂号、购买本市医疗保险专用门诊慢性病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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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专科医生确诊是否符合医保指定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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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诊医生为符合要求的门诊慢性病病人填写《证明书》并开专科药物治疗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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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专科的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审核《证明书》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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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医教部授权的西区二楼门诊慢性病专窗的工作人员审核《证明书》并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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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性病专窗的工作人员将《证明书》资料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并填写《汇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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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性病专窗的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办理门诊收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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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后由“门慢”专窗的工作人员打印有医保中心确认意见的《证明书》1式2份并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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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签名确认,其中一份《证明书》粘贴在《医保门诊病历》规定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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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性病工作人员将医保编号补录入《汇总登记表》。  

    (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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