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1-25 16:37:46)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魏晓航 |
项目名称: 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办理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办理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 联系电话: 83545100转3882、3886 83549015(传真) 办理依据: 1.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2.《印发广东省科技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0]21号)。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社会发展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或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范围;根据我省"科教兴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围绕如何提高我省人的生活质量与自身素质为中心,为改善人的生存发展环境,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事业及相关产业的科技进步,推动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开展的科学技术活动;承担单位有较好的研究开发人员、经费、设备、管理等条件。 提供材料: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附软盘)。 办理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向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类),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专审评审,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处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综合意见报厅发展计划处,并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批、下达;省属单位直接向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类),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专审评审,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处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综合意见报厅发展计划处,并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批、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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