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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职称评审实施"双公示制"获好评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5 15:24:58)    来源:肇庆市人事局    编辑:魏晓航

    信息类型:人事要闻 (2005年11月16日)

    肇庆市人事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科学人才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双公示制”,使职称评审工作更为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双公示制”就是申报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申报前公示规定,申报评审认定、确认(验印)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以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评审结果公示规定,凡评委会通过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律实施文稿公示,并公布属地人事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该市在实施文稿公示的同时,在全省率先推出网上公示新举措,将各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在“肇庆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广大群众书面或电话举报。对群众举报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中有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和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经人事部门调查属实的,一律不予核准和办理发证手续,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下一个年度起两年内取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该市实施职称评审“双公示制”,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上级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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