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人就业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5 16:12:29) 来源: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编辑:魏晓航 |
一、内容 省劳动保障厅审批外国人在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就业,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 二、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三、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需提交资料及程序 (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需提交资料 (1) 聘用申请报告1份; (2) 聘用意向书1份; (3)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 拟聘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1份; (5) 拟聘外国人的履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1份;
(6) 《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经公安外管部门核准)。 注:以上所有材料皆需提供原件审验。 2.程序 (1)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有关资料后向省劳动保障厅申报;资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4.注意事项: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用人单位须及时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前往省外经贸厅申领邀请函; (2)受聘的外国人持邀请函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入境; (3)用人单位在受聘人入境后15日内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相关资料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新办《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未持职业签证入境,拟在境内更换签证): ①聘用申请报告; ②聘用意向书(劳动合同/聘书/委派书/《代表证》复印件); 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的复印件1份; ④受聘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 ⑤《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已经公安外管部门核准); 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1份,并另附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⑦外国人简历或技能资格证明; ⑧拟聘外国人体格检查报告(正本)1份。 备注:已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并持职业签证(Z)入境的,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及上述6、8项资料办理。以上所有材料皆需提供原件审验。 (2)程序 ①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有关资料后向省劳动保障厅申报;资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②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签发《外国人就业证》;不符合条件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2.延期《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
①填写《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的复印件1份; ③拟聘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1份; 注: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用完,需带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程序 ①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有关资料后向省劳动保障厅申报;资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②审核办理。符合条件的,办理延期手续。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变更《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 用人单位变更申请表1份;相应资料(如护照号码变更,提供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公司名称变更的,提供工商部门批准变更的营业执照、证明等)。 (2)程序。参照变更程序。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4.补办《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 ①用人单位须提交补办就业证申请表1份; ②有效护照复印件1份; ③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2)程序。参照变更程序。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5.迁转《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 ①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②新聘用单位拟聘该人员的证明; ③《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办结时限:即时。 6.注销《外国人就业证》 (1)需提交资料 ①《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②《注销就业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结时限:即时。
五、是否收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粤价〔2002〕394号文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缴就业调配费:每人每月10元。凭《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缴交。 六、办事地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州市教育路88号,邮政编码:510030 咨询电话:83367884,监督电话:83192865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电话:83115755、83115808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对外经济联络处 地址:天河路158号,电话:38819833 广东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龙口西路207号,电话:3825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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