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矿权登记审批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6:11:4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编辑: |
办理依据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提供材料:1、采矿权申请报告;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3、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 7、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 8、采砂许可证、航道部门意见(河道采砂); 9、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0、水利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11、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12、安全生产方案及劳动安全主管部门意见; 13、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14、县、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15、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 办理程序:1、受理;2、审批;3、采矿许可证的颁发;4、资料归档。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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