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十大堤围穿堤建筑物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8:00:24)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编辑: |
㈠ 依据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1996年12月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
在韩江南北堤、中顺大围、佛山大堤、樵桑联围、江新联围、景丰联围、东莞大堤、汕头大堤、梅州大堤、惠州大堤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旱闸、埋设管道、缆线或其他工程设施。
1.申请报告(表) 2.水利局初审意见; 3.设计报告; 4.工程设计计算书; 5.工程设计图纸。 以上资料共一式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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