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物检疫员证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8:09:54)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编辑: |
1、审批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审批内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执法工作。 3、审批条件:动物检疫员具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法规考试合格。 4、会审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县、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3、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5、审批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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