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良种培育和引进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9:00:10)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编辑: |
1、依据:加快良种培育和引进工作的进程,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第八条第24款。 2、内容:优良品种种质资源及良种的引进培育和配套技术、仪器设备购置。 3、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的有关条件; (2)申报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3)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潜力; (4)能起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4、程序:有关单位提出项目申请,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筛选,经各市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5、时限:在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项目申报期限内,受理各项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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