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资金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9:00:27)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编辑: |
1、依据:1999年7月27日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9]66号)。 2、内容: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资金安排 3、审批条件:"五高六化"即: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贡献率高、农民收入水平高: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生态良性化。" 4、审批程序:示范区承办单位根据规划投资建设项目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实际投入资金情况,向所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再正式行文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联合发文下达项目建设补贴资金。 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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