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电产品进口登记 |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6 19:28:22) 来源: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编辑: | ||||||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三年第1号令)。 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机电产品进口登记须知〉的通知》(国经贸[1993]565号)。 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 5、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技监局标发[1998]65号)。 6、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7、其他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文件。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份,附表一式二份(品种规格三项以上者)。 2、进口国家有关部门另有管理规定的产品,须提供有关部门审批或审核意见及证明材料。 3、投资(技改)项目进口的机电产品,须提供项目批准文件。 4、三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当年第一次申请时,须提供企业上一年的生产、出口和实际进口情况及当年的生产、出口及拟进口计划;下半年第一次申请时提供上半年生产、出口及实际进口情况。 5、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进口生产配套件,须附报告说明进口原因。 6、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进口原因和相关的商品质量状况证明材料。国家有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需提供相应的审批(审核)、鉴定、证明材料。 7、申请进口产品单价过低或过高,需提供价格资料。 8、申请进口特种、专用设备、大型医疗设备,归类不明确的商品,须提供彩图及产品情况说明。 9、商贸企业进口生产配套件和零部件,数量较大的,需提供去向资料。 10、重复申请批量较大同一品种的,须补上次登记进口情况。 11、申请进口需国际招标采购的产品,提供评标报告和中标结果等资料。 12、第一次申请进口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申请单位对办证人员的确认材料。
A、进口申请表 1、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申报日期不得跨年度,否则不受理。 3、申请进口单位和对外签约单位除写中文名称外,必须填写相应的企业代码。企业代码由地区代码+企业性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码)组成。 4、每张申请表只能用一个商品编码,商品归类要求准确。 5、品名必须规范、准确,不得用不规范语言。 6、准确填写型号规格。招标产品、标准化及型式批准产品,必须填写对应的型号规格。
B、进口附表 1、不能自制表格,须使用省机电办统一印制的附表,附表内容要求打印,手写无效。 2、不同品名的产品名称,打印在型号规格栏,其对应商品编码打印在设备状态栏,其他内容按附表要求打印。附表不能更改,各项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1、我办只受理本省除深圳、珠海、汕头、广州和湛江市以外地区的单位以及部属驻粤单位的登记申请。进口单位应在对外签约之前办理进口登记手续。 2、省属单位的申请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各市的申请须经市机电办提出转报意见。 3、申请材料送我办后,申请单位先自行在登记本上按顺序编号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进口品种、数量、金额、顺序号及签名等。申请单位须将登记顺序号写在申请表右上角。 4、登记工作时限为三个工作日,申请单位递交登记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办理结果。领取登记表前先在省机电办开具交款单,到指定建行交款,凭交款凭证领取登记表。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补齐有关资料后再按程序办理登记。
1、登记表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如因合理原因不能到货的,可申请延期,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2、如因合理原因要求更改登记表,须提出书面申请。其中申请进口单位,贸易方式,产品用途,产品名称,数量及设备状况不得更改。每张登记表更改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3、延期或更改登记表应带齐三联登记表。 4、延期或更改在备注栏打印,并加盖进口专用章。 5、因特殊情况申请更改内容超过三项的,需重新申请出证。重新出证需提供书面申请和重填申请表,并按登记程序办理。
1、不得将机电产品化整为零,有意逃避监管。价值超过整机60%(含60%)的零部件视同整机处理。 2、生产配套的关键件,尤其是配额、特定产品、集中登记产品的关键件,原则上应由生产用户直接提出申请。 3、大型医疗设备等特殊、专用设备,需由最终用户申请,并经省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4、办证人员应相对固定,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单位要出具委托函。 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351号省外经贸大厦广东省外经贸厅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电 话: 38807168-87102, 87103 E-mail:mailto:jidian@gddoft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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