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认定)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2-07 13:25:14)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 |
项目名称: 广东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认定) 办理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办理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 联系电话: 83545100-3833 83543613 办理依据: 根据省科技厅、省计委、省经贸委联合发布的"粤科计字[1998]126号"文 办理条件: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件 提供材料: 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一式四份 办理程序: (1) 由申请企业在广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主页(www.stw.gd.cn)下载《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 将书面申请书一式四份交地方主管部门盖章推荐,交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联合发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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