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梅州市市区中环路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4-05 13:14:46)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何剑琳 |
梅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梅市府〔2006〕8号 关于梅州市市区中环路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区中环路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中环路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梅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征地拆迁具体工作由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梅州市征地服务中心实施。 二、征地及房屋拆迁范围: 梅塘东路圆盘起至彬芳大道南端路口止,南半边1600米。详细范围以梅州市规划城建局征地拆迁红线图(图号:2005—038号)为准。 三、本通告公布后,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及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征地拆迁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国 土资源听证规定》及《梅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梅州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试行) 》和《梅州市梅 江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 五、被征用土地和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使用者 , 应服从城市公益性建设的需要,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签订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期限内自行完成房屋搬迁工作、逾期达不成协议或不搬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梅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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