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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4-05 14:44:24)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何剑琳

    

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统计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统计局反映。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市统计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经济实体日趋多元化,经济总量不断增大,统计工作难度增加。同时,随着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和每10年进行4次的全国性大型普查制度化,使统计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基层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镇(街道)担负的统计任务不断增多,调查难度也不断加大。但我市目前基层统计工作存在机构不健全,统计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基层源头数据收集不全,直接影响到我市统计数据的质量,无法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因此,各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工作,要把镇(街道)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改进统计方法、方式,加快实现统计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我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统计工作的开展

各级统计工作部门要拓宽工作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改善工作局面,推动统计工作上新台阶。

(一)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使每一个统计对象都清楚,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是每个法人和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

(二)要在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上下功夫,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使统计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深入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抓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经济增长点,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统计工作,随时掌握经济发展动态。

(三)市、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市统计局每年要对镇(街道)统计组组长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县(区)统计部门要根据现行统计制度要求组织对镇(街道)统计组专职统计人员进行专业统计知识培训。市、县统计局每年要联合组织对镇(街道)统计工作巡查。

(四)要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各镇(街道)要为统计组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统计业务办公必需的设备。有条件的镇(街道)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实现统计报表、企业报表网上直报。

三、成立镇(街道)统计组及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各镇(街道)要整合现有农业、工业等统计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内设机构中成立统计组,作为非常设机构。统计组要根据经济规模和企业个数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3名,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调查、统计管理职能,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统计业务上接受县(区)统计局的指导。统计组组长工作变动需事先征求县(区)统计局的意见。成立统计组及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应于2005年底前完成,并由镇(街道)报县(区)统计局备案。

四、落实镇(街道)统计业务经费

各镇(街道)要安排落实好统计组开展统计业务的各项经费;各县(区)财政对镇(街道)统计组的工作费用要给予保障。

五、定期公布各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

各县、区统计局每半年要向市统计局上报各镇(街道)半年、全年五项经济指标快报数,上报经济指标分别是:国税税收收入及增长速度、地税税收收入及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城乡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市统计局每半年综合汇总全市各镇(街道)五项经济指标实绩及排序,以市统计局文件公布。

六、建立对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管理制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1号)精神,县(区)级统计部门要对各镇(街道)统计组上报的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管理,未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评估的主要统计数据不能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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