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
粤知规〔2006〕28号
关于报送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为总结和交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我局拟定2006年上半年召开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座谈会,同时也为今年区域知识产权试点考核验收工作作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去年已报送总结材料的试点区域,请在原基础上进行适当补充,将开展的工作如实反映出来。
二、2004年确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6个县(县级市、区)、镇报送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的总结材料。
三、总结材料应实事求是,着重谈工作思路和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做法。总结材料不超过5000字。
四、请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认真组织和督促本地区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总结的书面材料及电子件迳送我局规划发展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2003年及2004年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名单
附件:
2003年及2004年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名单
一、2003年知识产权试点区域(13个):
1、地级市:汕头市
2.县(区):汕头市龙湖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新会区
3、镇、街道: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佛山市南海区金沙镇、中山市古镇镇
4、园区:汕头市金平民营科技园、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科技工业园、阳江市阳东民营科技园
二、2004年知识产权试点区域(6个):
1、县(区):广州市花都区、惠州市博罗县、江门市蓬江区、 湛江市廉江县、云浮市新兴县
2、镇:肇庆市高要市金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