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2007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深圳市与埃及卢克索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同意深圳市与埃及卢克索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卢克索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协议书》。
关于《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规划》。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紧推进《规划》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规划》的落实,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批准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关于批准深圳市200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市200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深圳市200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