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墀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加强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