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福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