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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广源到佛山调研 肯定佛山民主法制建设经验
2008-04-16 14:13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佛山日报讯(严瑾)    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佛山有什么好办法?围绕这一主题,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一行到佛山进行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有关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改进立法程序、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还视察了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主持座谈会并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情况的汇报,市领导刘海、梁毅民、李贻伟、黄少霞、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等也陪同调研。

    欧广源表示,从本月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分七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市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研究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结合佛山市实际,卢汉超着重介绍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做法:“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他指出,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一个作用”、加强“两个建设”、坚持“三项原则”、增强“四种意识”。发挥“一个作用”,就是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推导作用。加强“两个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加强人大代表和律师队伍建设。坚持“三个原则”,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民主法制建设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依法治国、治市,是实现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方略。强化“四种意识”,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强化宣传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公正意识,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强化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做实、做透了。”欧广源充分肯定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做法,“人大常委会工作主题鲜明,就是高举民主法制的大旗,为佛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他说,新一届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

    欧广源强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坚持“五个要”:一是立法要正。立法要公正、公开、民主、透明,尤其是要注意广泛听取被管理者的意见;二是司法要公。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和检察院在查处审理案件时一定要公道公正,做到司法为民;三是执法要严。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四是违法要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普法要广。要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要注意加大对基层普法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的建设。

    欧广源特别指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很好的抓手。在此基础上,佛山提出要在全市逐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值得借鉴。省准备召开依法治省会议,佛山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在会议上做典型介绍,推广佛山的经验。(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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