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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确保派出所长管理“四统一”
2008-04-16 10:23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梅州日报讯(游文君 陈志坚)近日,市委组织部与梅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梅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所长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基层派出所长管理“四统一”,即统一考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以平稳推进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工作。

    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9+3”和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党委至2008年2月全面完成了派出所升格、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9+3”改革工作,统一了内设机构称谓,全市8个县级公安机关96个内设机构、142个派出所、8个看守所、8个拘留所和1个收容教育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为深入贯彻省关于严格派出所长考察使用,做到“四统一”,选准配强基层派出所长的要求,梅州市委组织部与梅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梅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所长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关于做好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所长任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层派出所所长的选拔和任用、考核与管理、培养与使用以及纪律与监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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