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讯(林义明 黄浩)
梅州大埔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最近出台《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激励机制试行办法》,把今年的调研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调研任务不完成的不得评先评优,促进“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对调研任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科长以上干警包括院领导每人每年都要结合分管工作或部门实际写两篇以上的调研文章,副科长以下的每人每年必须完成一篇以上;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调研员和优秀信息员均与此制度挂钩,调研成果同时作为提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资格条件之一。此外,还对调研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或发奖金等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