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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绿标机动车本月起受限
2008-07-04 10:09 来源:南方日报

    深南路笋岗路等部分限行违规罚款300元

    南方日报讯 7月1日起,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以下简称“绿标”)的机动车在深南路、笋岗路等部分路段实施限行,限行时间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深圳市交警局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罚款300元,这是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公报透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深圳市将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七阶段限行措施。具体的限行路段包括深南东路(新秀立交以西路段)、深南中路(华富路口以东路段)、笋岗东路和笋岗西路(皇岗路口以东路段),限行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根据限行规定,除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予限行,现阶段对20座以上(含20座)的载客汽车也暂不限行。限行条例还规定,异地牌机动车在深圳行使也需遵守限行规定。如果有机动车违反规定,交警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违法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者/杨磊)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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