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佛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还比较严峻。全社会要形成合力,促进佛山市社会治安形势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昨天,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佛山市2007年公安工作情况报告等内容,并首次设立旁听席,来自佛山市社会各界的10名普通市民作为旁听人员列席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等3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林元和、卢汉超分别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佛山市2007年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公安工作调研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公安工作的建议》。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佛山市2007年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据介绍,全市110接报刑事类报警同比下降1.3%,刑事案件同比下降0.9%;破案27248宗,同比上升2.1%,连续第二年实现了发案稳中有降、破案稳中有升的目标,全市公安机关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以街面多发性犯罪为压案重点,以黑恶势力犯罪为主攻方向,以治安复杂区域和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市百名民警破案数达到244.7宗,继续高居全省第一位。
会议认为,佛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动“三基”工程、维护社会稳定和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效地维护了佛山市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总体平稳,为佛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在对2007年度公安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认为,佛山市的社会治安形势还比较严峻,社会治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社会的平稳和长治久安还有较大的差距。
会议要求,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发动全社会来关注、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全社会形成合力,促进佛山市社会治安形势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为此要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公安干警素质;二是要继续推动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要推进警力下沉,努力提高见警率,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抓到实处,落在基层;三是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联动快速机制。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意见》体现了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是佛山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为了有利于《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的意见,本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召集市政府和政府成员单位、法院、检察院领导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和落实。市委还将召开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动员会,在全市掀起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热潮,为佛山市争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排头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佛山市农业现代化园区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佛山市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加快佛山市现代化园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为了进一步加快佛山市现代化园区建设,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的跨越,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必须强化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意识,优化农业建设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撑,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
针对佛山市职业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提高职业教育整体规模和水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职业教育资源整体效益。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的提请,会议免去吴文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吴行政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怀晓红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会议任命吴行政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吕义良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怀晓红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黄军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根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东明的提请,会议任命舒武香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杨建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副市长麦洁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与公安工作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依法治市办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记者严瑾 通讯员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