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转发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文件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5号)
提供材料:
1、矿泉水技术鉴定申请报告、勘查资格证书和水源地勘查许可证(或复印件)一份,交复印件的须检验原件;
2、矿泉水水源地勘查报告15份;
3、动态观测、抽水试验及国家认证资质检验单位一个水文年(丰、枯、平水期)水质分析报告书等原始资料。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资料--受理(检查资料,确定是否受理)--评审--认定--签发或批准上报--通知--发出批准文件--备案和公告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